教学管理
副院长岗位职责
2008-03-10 00:00    点击:    作者:    来源: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

协助院长分管全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制订全院年度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专业教学计划、有关课程的教学、考试及其它教学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处理日常的教学行政事务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协调本院各教研室和各有关院在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协助院长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5、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教研室工作。抓好教学研究、课程建设、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做好教学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6、抓好课程建设。重点抓省、校级的精品课程建设,并做好检查、评估工作。

7、抓好学籍管理,严格考场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8、负责收集分析学生对本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动态。

9、负责管理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10、完成院长交办和院务会议决定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