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制订全院年度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专业教学计划、有关课程的教学、考试及其它教学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处理日常的教学行政事务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协调本院各教研室和各有关院在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协助院长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5、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教研室工作。抓好教学研究、课程建设、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做好教学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6、抓好课程建设。重点抓省、校级的精品课程建设,并做好检查、评估工作。
7、抓好学籍管理,严格考场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8、负责收集分析学生对本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动态。
9、负责管理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