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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中文系大漠诗社首届“大漠”杯诗歌征文大赛
2007-12-17 00:00    点击:    作者:    来源: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

为活跃我校文化气氛,繁荣大学生的文学创作,激发我校大学生的诗歌爱好与创作,引领校园文化健康发展,为升本做贡献,我社特举办次此诗歌大奖赛。

次此大奖赛本着繁荣文化,挖掘文学新人,弘扬民族诗歌精神,展现时代风采的宗旨,以表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为主题。特别关注具有一定创作实力和理论水平的文学新秀。

参赛须知:

一. 凡我校学生创作的格调清新、内容健康,能够表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的诗歌、诗歌评论以及散文诗等作品均可投稿,题材风格不限,但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诗歌100行之内,诗歌评论5000字以内)

二. 凡来稿者均采用方格稿纸,字迹清晰,注明系别班级、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参赛”字样.。稿件一律不退。

三. 大奖赛特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2—3名,三等奖3—5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均可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且获奖作品将在我社《大漠》诗刊上发表,并推荐给《诗刊》社。所有参赛者均可获得一册载有获奖作品的杂志。

四. 审稿办法:由我社指导老师,编辑部部分成员组成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公正的评审。

五. 投稿方式:参赛者将稿件投到旧音乐楼对面“大漠”投稿箱内或拨打投稿电话3578619、3826919、3107284。

六. 征稿时间:2005年3月7日起至2005年4月15日,截稿后接到的稿件按投大漠稿件处理。

欢迎广大诗歌爱好者积极参与!

附:“大漠”杯诗歌大赛初评小组名单:

组 长:张克钦

副组长:魏娟娥

组 员:冉七龙 安旭升 闫玉兰 苗 恒 吴政博 李增田 于金莲 安丽琴

二次评定委员会:

武砺兴 葛正方 高 原 傅满仓 朱忠元 米文佐

“大漠”杯诗歌大赛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