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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8-30 13:46    点击:    作者:    来源: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2024级新生)、少数民族预科生。

二、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要求

(一)召开主题会议。各学院要召开班主任会议和学生班级会议,认真学习《兰州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见《2024年学生手册》),广泛宣传,在认定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从严执行政策和认定办法,明确认定环节,遵循工作流程,从严规范管理认定工作,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并将名额分配有关情况告知每名学生,确保每名学生知晓有关政策。

()成立认定小组。各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为副组长、学工办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和审核工作。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等,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三)注重信息安全。要做好学生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在公示时不得公布学生的学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注意学生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保护。

(四)核准认定比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控制在在校学生总数的40%左右,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控制在各院学生总数的40%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实行集中认定与动态微调管理,各学院每学年调整或变化人数比例应控制在上一年度库内人数的30%以内

(五)做到精准认定。在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时,应适当考虑向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各学院在认定过程中重点参考以下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六)强化监督管理。认定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坚决杜绝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中出现“轮流坐庄”、“平均主义”、“人情资助”、“撒胡椒面”情况;认定结果必须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在公示时应同时公布学校学生资助科邮箱:lzcuxszz@163.com,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抓好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以便学院及时做出调整。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一律需签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书》(见附件4),此表各学院留存。学校和各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动态调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教育,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学院学工办主任、班主任要经常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随时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变动的新情况。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或因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天灾人祸等)而导致生活困难,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调整并更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数据库。

四、报送相关材料的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注意事项

1、因特殊原因,学生不能到校,请各学院务必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每名学生,让学生及时参加评定。

2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信息时,确保《甘肃省贫困生库申请情况明细表》中的各项字段名及格式不得改动,且填报信息要求准确无误。建议直接采用学校招生库中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始基本信息。信息错误将导致内容无法导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会直接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项目的评定和奖助学金的发放,影响全校资助工作的进程。对于填报不认真、不及时、信息错误较多的学院,学校将减少该学院相关奖助名额。

3、填写《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查看》表格时,请严格遵照《系统表格填写说明》进行上报。

4、对于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学院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中特别说明,以便学校掌握特殊困难学生的信息。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学校913日上午10:00;学院按照开会通知时间执行。

2、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配强人员。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人员配置,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学工人员、班主任和全体学生组织填报,积极配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维护等相关工作。

2)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保证信息安全。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此次信息填报中的责任人与具体责任。按照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此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将本学院全体学生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真实报送,杜绝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的发生,切实保证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

3)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报送信息进行审核,凡报送不及时、问题较多的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3、报送材料:

1)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班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学院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认定过程、认定程序、公示情况和认定结果;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4)《甘肃省贫困生库申请情况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52024级新生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

(6)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查看》电子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其它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并严格按时间上报。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甘肃省贫困生库申请情况明细表》(Excel格式)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书

5.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查看-模板

6.《系统表格填写说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4830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兰州城市学院 学院: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 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

□是□否

单亲

□是□否

烈士

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

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人承诺

学生 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庭地址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附件2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脱贫家庭学生:□是 £否;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是 £否;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是 □否;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是 □否;低保家庭学生:□是   □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是 □否;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 □否;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是   £否;其他低收入学生:□是 □否;

孤儿:□是 £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 □否;残疾学生:□是 □否;残疾人子女:□是□否;烈士子女:□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

2、本人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3、本人不购买或使用高档手机、高端电脑等物品,不发生高档消费行为;

4、本人将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回报学校和社会。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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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抽查,若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进行以下处置:

1、追回学生所受的资助款项;

2、取消学生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资格;

3、按照《兰州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