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依据《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我院符合单项奖申报的学生自愿申请,经班级评议,文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叶冰倩同学申请2021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学院师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文史学院团学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31-5108927。
文史学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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