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科研管理
【教师科研】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分类及奖励办法
2007-12-01 00:00    点击:    作者:    来源:兰州城市学院科技处

为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尽快增加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大幅提升反映学校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的各项指标,根据学校有关修订“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分类及奖励办法”的意见,依据有关资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科研成果奖励及分类办法:

一、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

(一)科研奖励标准

全校教职工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和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以及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均可享受一次性科研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兰州城市学院科研奖励标准 单位:元

分类

项目 A B C D E

科研获奖成果 10000 5000 3000 1000 700

学术论文 10000 2500 1200 600

专著教材 5000 3000 2000 1000 800

科研项目 2000 1000 800

(二) 科研奖励计算办法:

1、科研获奖成果奖励: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执行科研奖励A类标准;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执行科研奖励B类标准;获国家级三等奖和省部级一等奖执行科研奖励C类标准;获省部级二等奖执行科研奖励D类标准;获省部级三等奖执行科研奖励E类标准;厅级获奖奖励标准按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学术论文:在SCI(SCIE)发表论文执行学术论文A类标准;在EI、CSCD刊物和“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执行学术论文B类标准;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执行学术论文C类标准;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专业期刊执行学术论文D类标准;在专科(含专科)以下院校学报上发表论文不再奖励;在我校《甘肃高师学报》上发表论文不再奖励。

3、专著教材:独立出版的学术专著按重点出版社和一般出版社分别执行A、B类科研奖励标准;参编非本校人员主著(编)A类著作一章以上,按1篇C类学术期刊论文对待,B类著作一章以上,按1篇D类学术期刊论文对待。担任主编、第一副主编出版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籍的科研奖励执行C、D类标准;参编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籍的科研奖励执行E类标准。

4、科研项目: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通过审定(鉴定)后按项目经费的50%给与配套补助;承担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并通过审定(鉴定)后按项目经费30%给与配套补助;承担省级一般科研项目和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并通过审定(鉴定)后执行科研项目A类标准;承担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并通过审定(鉴定)后执行科研项目B类标准;承担校级重点课题并通过审定(鉴定)后执行科研项目C类标准;

5、我校教职工合作完成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译著、学术论文只计成果数,奖励分别按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合作一概不在本奖励之列。

二、兰州城市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分类办法

(一)学术期刊分类

A类: (10000元)

被《SCI》、《SCIE》收录的国内科技期刊 (不含港、澳、台刊物)

B类 :(2500元)

自然科学类:在EI、CSCD(中国科学引文索引)中收录的学术期刊。

社会科学类: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收录的学术期刊。

CSSCI来源期刊是动态变化的,以当年公布的目录为准,当年未公布的,使用前一年的目录。

C类:《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收录的核心期刊。

D类:《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收录的专业期刊。

(二) 出版社分类

1. 重点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中华书局、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国家民族出版社。

2. 一般出版社

其它国家级出版社、各部委出版社、高校出版社、省级及其它出版社.

三、有关说明

1、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署名兰州城市学院的理论性文章(1500字以上),均按学术论文B类对待;在《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上发表的署名兰州城市学院的理论性文章(1500字以上),均按学术论文C类对待;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发表的署名兰州城市学院的理论性文章(1500字以上)按论文D类对待。

2、被《新华文摘》(摘登1/2以上)转载的学术论文按论文A类对待;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均按学术论文B类对待。

3、国外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国内举办的重要(大型国际学术组织主办)国际会议论文集论文均按论文C类对待。

4、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艺作品按降低一个级别学术论文对待,同一期发表3篇以上(含3篇)作品按同级别学术期刊1篇论文对待。

5、专著的认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字数须在15万字以上;教材的认定由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定,分为多册的同部教材按一部教材对待,中小学教材同一年级的多本教材按一部教材对待。

6、未列入本办法范围的研究成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7、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8、本办法自2006—2007学年起施行,原《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兰师专发[2003]1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