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文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规范
2010-12-10 00:00    点击:    作者:    来源: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

1、负责办理教师调、停课手续。

2、负责教师教学任务聘书的填写、发放工作。

3、负责教师备课纸、教学计划、听课记录、学生意见反馈表等的领取、发放工作。

4、负责教学日志管理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期末综合奖的核算、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教学任务补贴的计算、并管理学生成绩册,组织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

6、负责考务、教师监考培训、安排教师监考工作,并安排落实到本人。

7、协助院领导安排搞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8、协助院领导安排并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9、配合教务处做好有关教学协调工作。

10、负责院行政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11、负责院各种教学行政文件的起草工作(含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等)。

12、负责院发文件及外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立卷、存档等工作。

13、负责学校及院召开各种会议的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工作。

14、负责办理教师请假手续。

15、负责院考勤工作,按时统计填报、上报有关考勤报表

16、负责院考试试卷印刷、保管及各种教学文件资料的印发、复印工作。

17、负责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教学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18、校内外的宣传工作。

19、负责维护并保持会议室及办公室的安全管理、日常卫生及开水供应等工作。

20、院对内对外的接待咨询工作。

21、院领导不在时负责值班、电话记录、接待、卫生等工作